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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26

    给你们的情书,哼哼…

        终于回到了北京。掐指一算,在上海已经驻扎了18天,和问候我的人说在上海呆的腻了,所以恨不得快一些回来…而事实上,是自己很清楚,我始终不会呆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终究还是要回来的,因而,回来成了期望,抵达了,才让人觉得安稳。

        刚来到北京的夏天,在哈的某个朋友曾说我可以呆在北京多好…我当时和她说,人在哪个城市并不重要,选择在哪个城市不是因为一个城市的大小,而是因为你跟随的人,感情在哪里,你就会想要跟随着自己的感情到哪里,把自己降落在哪里,你想要把自己的安定放在哪里呢?

        有时会觉得,这样的选择,选择一个生活的城市,就好像我们说吃饭一样,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什么人吃,大家碰面,不是为了吃饭,只是想借吃饭的由头一起见见坐坐聊聊罢了,原来做什么都好,只要和对的人。有时和一些人去一些地方、看到一些景色、做一些事情的时侯,我心里常常会冒出这样的三个字“人不对”,美中不足的遗憾,哼哼。

         如今,我在北京的降落可以说是一场“迫降”吧,但在上海,我却仍然冥冥的感觉到,这个让我迫降的城市会是我想回归的地方,有着这样的期望和预感。也许,是这个很大的城市包容着我,对于我,这种包容更像是一种保护,让人变得沉静、温和了,感受着一种陌生中透出的简单。

         在上海回京的途中,石头短信说:你抵达北京的一刻,第一个会想到的人会是谁?他总是想这些奇怪的问题给我。哼哼,我还真是没什么人可想。和石头说,我怀念的其实是一种在北京时的平静的心态、心里的安定。凭心而论,我真的不喜欢和场合上的人、事打交道,不是那种嘴甜会讨人喜欢的角儿,很想脱离躲避这些,总是想躲避…

         这几天北京开始降温了,真正有了冬天的氛围,更让人慵懒与清醒参半。想起在上海的时候,某天回宾馆的路上,一只特别好看的蝴蝶落在面前,被我捉到;而昨晚回家路上,看见一棵小银杏上面残留的几片扇形叶子,也走过去伸手摘…还有好多次,我都被自己的影子吓到…好多的小事情就这样的发生着,盘绕在我的空气里,我像是在和自己玩的小孩儿,哼哼。

           关于一个十年。

          《十年杯》是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个故事,从第一次读到它到现在,刚好一个十年,因为这个故事,我喜欢上了它的作者潘向黎,后来她出版了一本以《十年杯》为名的书,书很早了,里面也是一些中等篇幅的故事,我曾经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找到过,读起来也很舒服。虽然是小说,但我总是感觉到,很多应当都是潘向黎(习习)自己的故事。大勇说羡慕《十年杯》里的程方和齐安儿,可以相互等到……一场来之不易的等到,应该也会有行当份量的疼痛作为代价的,只要是值得的人事,也许人们便不会去计较,如果得到了,等到了,懂得了,就不要再轻易放手。我更喜欢的,仍然是故事里的习习——这个看着所有故事的人,看似无声,心里却容纳着故事里很多的人,程方、齐安儿以及其实很在乎的唐宋…似曾相识。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但愿从未遇到过的人,但这个期望却总是迟到一步…避免不了。

          从上海回北京的途中,在新一期的《女友 家园》里读到一篇《十年》,如果感兴趣,很想让你们看看。十年之后,面对许多故事,我们又会有怎样的心态呢?希望十年之后,我们拥有自己的十年杯,可以如此的碰杯问候,包容所有,化解所有…

           我一直不懂陈奕迅《十年》中最后一句歌词的意思“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你们懂了么?哼哼…

          TO 大勇:早早看到了你发来的明信片和邮件里的留言,因为忙,一直没来得及说感谢。很意外,当然也很高兴,很喜欢卡片上图案的颜色和风格。你说喜欢这里,总会有所得到…让我在心里感到欣慰,欣慰于你会认真的去让自己想很多东西,这是我所感受到的。和你好多年没见了,不知道你的时间里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在异国,故事又是另一种继续,情节也会好坏参半,但在印象中,你是很乐观的,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的人,如果在不顺利的时候,来了这里,希望会让你感到平静和安心,人可以变得放松、舒服,然後将你的故事好好的继续…期待圆满。

           TO 荆棘和小妖:我们的对话总是断断续续,看似有意无意,却仍然彼此都是很在意的,总是从第三者的口中打听着相互之间的近况。荆棘说人变得很空,好像一无所有的空洞…我想:我们希望自己是怎样的呢?我们都好像是一棵树,空心的部分总是要我们自己来填满的,希望自己是怎样的,就努力去把空了的地方填充上怎样的自己,认真的去感受在乎你的人们所给与你的在乎,感受到了,便是拥有了;并且也让你在乎的人感受到你对他们的在乎,因为你是满的,迫切的踊跃出来,想要给予,所以才会给予…听说小妖的工作有了眉目,也算一种落定了。我希望大家都会很好,可以好得很简单,可以从简单的得到中努力感受到每一个点点的幸福。

           TO 疯子阿飞:从你身上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想让一个女孩高兴,就梦劲的夸她漂亮、美女什么的…甭管人漂不漂亮、说的话属不属实,只要说了,女的一定都特别高兴!这点从你那我得到了印证,呵呵!人长大了,嘴也变甜了、贫了,哼哼。北京的学习生活可能很辛苦,要加油!

           转眼马上到了12月,一年尽头。很快很快,真的觉得时间变快了,每一天都这么快,这样的快,可以让几年的时间几个反复就到达了,是我从前感受不到的。从前是觉得时间很慢,现在是害怕时间太快,害怕太匆忙了来不及好好咀嚼、好好感受,错过可以感受的时间,我尽量的在把心里的节奏放慢,留住每一个可以感受的时刻,好像把时间放大了,变长了,用来自己回味。

           我很怕和从前的朋友联络,许多年没有联络,便更不愿打扰别人的生活,因为过了很多年,你已经不是别人生活范围中的人,出现,只会成为别人眼中的不速之客或是一场无话可说的寒喧尴尬,从不会打电话给他们,因而,许多年的同学朋友大概也都被我不闻不问的冷漠流散了,更像是彼此的一种流亡。聚会一类的事宜我很少出席,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些什么,翻现在眼前的往往是大家从前的故事,我竟可以记得清晰,心里的感慨与聚会场上的形式寒暄实在难以相融,因而,我宁愿一个人在家去想象聚会上大家的杯光酒影。

           我常常会问自己为什么会怕见从前的朋友,甚至不愿意去回想,然后自己找答案。也许是因为,从前的朋友会让我牵引来太多对从前的回忆,我发现回忆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力量,在想起美好事物的同时,也会想起从前的不愉快等等,而我总是不愿意想起不愉快、不好的事情,却偏偏还没有这种抵抗力。想把记忆变得很完美圆满,剔除不好的部分。

           我总是把一切想象得太过完美了。有人说:童话里还会有恶魔呢,你怎么能不容许你的世界里有坏人呢?!

          我开始顿悟了,我接受不的,原来是自己的错误。自以为的伤害,其实只是我的错误而已。以为一个事物是对的,相信一个人是好的,而事实脱离了自己的判断,又怎么能不脱离我的轨迹呢?给予的希望错了,又怎能没有失望呢?就好像种豆得豆,我拿错了种子,却仍然在辛苦的施肥浇水,以为会收获的豆子长出它物,怎么能不失望难过呢?也许,每个人的心里,好与坏的规则都有各自的定义,彼此矛盾,相互触犯。我被问“如果生命的时间剩下最后十分之一,你会用来做什么?”我想,留一点时间,给自己偶尔反省也好,哼哼。

          她们想我了,如同我在上海时看到某样东西会想起他们。

          上海回来,大家说我变白了,最近没拍什么照片,把在上海后来拍的照片贴上来了:)

          我的兔子仍然存在,周末我给它洗了澡,然后吹风吹干,哼哼,她能吃能便的,受不了了!

          年末,让人期待很多事情,诸如下雪、节日、另一年的未知…安安静静的,我很好。

    November 11

    我很喜欢的一个故事(到今年,刚好十年吧)

                          十年杯      

                                       潘向黎- -

       没想到,一个婚礼,使我们这些人毕业十年后聚了个齐。

      我们这个班级本来就是一盘散沙,这两年又男婚女嫁,东奔西逃,不是忙着哄蒙拐骗就是破产离婚,个个像无头苍蝇,两个月前的十年同窗会,只稀拉拉去了三分之一。

    当然我是听说的,因为我也没有去。我的死党徐舒眉事前在电话里和我泡了几个小时的蘑菇,我还是让她失望了。我说:“你那么起劲,是和谁旧情未了啊?”她呸了我一声,连辩也不辩。我知道她不需要解释,因为她唯一的“旧情”是我们的同班同学苏江,而苏江已经在八年前娶了她。他们是我们班到目前为止唯一成功的一对。徐舒眉是初恋定终生,然后一棵树上吊死的那种,这样的恋爱和婚姻,我觉得不知是让人羡慕还是同情。

    举行婚礼的是我们的老班头程方。我们管班长叫班头。别的班级班长都是皇帝轮流做,可是我们每次选举,总是程方以高票当选,结果他这个班长一当就是四年。可见他在班上的号召力和亲和力。

    关于他有一个这样的笑话,我们班的男生们一起喝酒,最爱损人的独孤道人借着酒劲,把所有同学一一点评了一番,指点江山地把他们说得灰飞烟灭。有一个男生不服,就问:“那你说程方呢?”独孤道人想了想,说:“程方这个人,我真不愿意说他。他太没意思了。他人长得帅,还说是爹妈给的;又聪明,聪明的人经常自负,可人家不自负;他也用功,用功的人容易成书呆,他却一点不迂腐;该说的话说,该打的架照打。还愿意帮助别人。运动,也是好手,酒量……我们好像没人喝得过他!他妈的,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这是我唯一觉得独孤道人说得不错的一次。

    仅仅“没有缺点”还不能让我们全体召之即来。我们不是出于礼节,也不是怀旧,而是急不可待地盼望着这一天。让我们如此兴奋,在这个年龄简直有些失态的原因,是程方安排的一个大悬念:他居然没有告诉我们新娘是谁!如果新娘是我们不认识的,那么他没有必要不说,那么新娘是我们认识的?会是谁?程方坚守独身堡垒这么些年,谁能让他动心到和她步上红地毯?或者说他竟然一直在等着这个人?说来也是,程方一向那么主流、楷模,年过三十尚未婚娶确实有些奇怪。他这么多年的苦等苦盼,究竟在等一个什么样的女人?程方什么时候和她发展起来的?为什么他们以前没有早成正果?既然要结婚了,为什么要瞒着大家呢?这么神秘到最后一刻,是单纯的给来宾一个惊喜,还是另有隐情不得不如此?好奇真是成熟的死敌。我们几个毕业后还有往来的人,为了讨论这件事,电话联络空前热线起来。最后徐舒眉居然请大家吃饭,说省得开电话会议辗转传达说不清,甚至把一向对别人的事淡然的唐宋也给叫了来。

    唐宋来了,一贯的玄色装束,颀长的个子,清淡的表情,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寂。他听清了徐舒眉的主题后,说:“你最近又看什么爱情故事了?怎么有激情。苏江,你也不管管,这么大的人了,爱情业大老是不毕业。”苏江两手一摊,作出一付“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无奈表情。唐宋就和他到一边抽烟去了。徐舒眉见他不热心,就寻上去问:“唐宋,你不想知道新娘会是谁吗?”“到时候就知道了呗。”唐宋说。徐舒眉不死心,偏要和他赌新娘是不是我们的同学。唐宋被迫迎战地挑了是,徐舒眉挑了不是,赌在梅龙镇的一顿饭。苏江说:“我看唐宋要请客了。我把所有女生都想了一遍,不是名花有主了就是根本不能考虑。唯一有点可能的人就是习习,可是她不是好好的坐在这儿吗。”唐宋听了这话,看了我一眼,脸上似乎掠过一片阴云。我抗议道:“好好的,为什么把祸水引到我这儿?我都想不起来上次见班头是哪年哪月了。”徐舒眉也说:“是啊,他要爱的是习习,何必打光棍到今天?习习不是一直一个人吗?其实他也是,何必舍近求远呢。要是习习,又顺理成章,我们大家又容易接受,大家都省力。”唐宋说:“徐舒眉,什么都想省力,怪不得你又发胖了。”

    那天吃饭,唐宋不声不响地给我碟子里送过来一些剥好的虾,又给我舀了一小碗豆腐羹,最后还有一个金灿灿的玉米面窝头。都是我平时喜欢的,我才勉强吃了。回家的时候,唐宋顺路送我。一进出租车,我们就没了声音。说起来也没有什么新鲜的,我一直喜欢程方。同学里只有唐宋知道我的这点心思。三年级的时候,程方带了我同寝室的齐安儿去他家见父母,在班上引起了轰动。齐安儿并不是男生们的梦中情人,她五官长得平平,略显骨感,功课和其他方面都不引人注目。她最大特点是对什么都淡淡的,有些心不在焉,细长的眼睛终年云雾笼罩,身上有一种清洌的感觉。用一个男生的话说是—“她基本上不看你,让你觉得离她很远,不过要是她看你一眼,你觉得离她更远。”程方爱上的就是她。

    那天我让唐宋陪我出去喝咖啡,结果喝起酒来了,后来我们都醉了,于是他知道了我的心事。但是他一直没有说出去,他这个人就是这点好,对他说的话就像进了保险箱。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容易让两个人产生一种亲近感。同学里成了朋友的并不多,他是一个。

    唐宋也还是独身贵族,他是我们班专业上的黑马,他中文系毕业后,居然去读了中医学院的研究生,然后在一家医院当起了中医。那时我们都跑去看穿起了白大褂的他,还让他给我们开了冬令进补的膏方。看他神闲气定地“望闻问切”、给人开方,倒不觉奇怪,反而觉得他生来就是做中医的。他还真有两下子,不用问就看出我经血不调,来的时候还肚子疼,给我开了一张方,每次提前几天吃了就平安无事。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古怪。如果程方爱的是我,事情早就简单了,或者我爱的是唐宋,事情也不复杂。可是,偏偏没有一个爱上该爱的,都选择了自作孽而且十几年如一日。我知道,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唐宋,但是他挑剔。我也知道,如果没有程方,他是个不该错过的好男人。难得这么有担戴,又有耐心,我相信他也会很好地照顾我。偏偏程方就不能给我这样的感觉。

    有时候,真觉得我是上辈子欠了程方的。也许那时我在沙漠里走,渴得要死了,他出现了,从他的骆驼上取下皮水袋,给了我一杯水喝,那水是救命的水,所以这辈子要用眼泪还他。这话我在那个醉酒的晚上对唐宋说了,他说,你再说一遍。我就再说了一遍。然后,他也醉了。

    程方的婚礼订在1128日,地点是玫瑰花园。那是二十年代的一处有名的花园洋房,那幢法国风格的三层小楼如今改成了别墅,住宿、餐饮、娱乐一应俱全,欧洲古典风格的喷泉和园艺,花园里四季开着娇艳的玫瑰。雕花扶手的盘旋楼梯、宽敞的大理石铺就的大厅,配上田园风格的家具、欧洲风格的插花和摆设,还有全套进口光洁如玉的洁具,还有从哪儿挖来的名厨师精湛的厨艺,使这儿像个梦境一样舒适。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种世袭贵族的感觉,比那些毫无来历的五星级宾馆多了许多韵味,成了令人向往的聚会之地。当然,费用也是相当可观的,而且要包下整个园子的话要提前好几个月预订,否则肯定要吃闭门羹。程方选了这个地方,说明了两点:一,他很在乎这次婚礼,绝不是在敷衍了事。二,他相当有钱。当然了,他现在是一家外国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首席代表,收入不菲。

    新娘会是谁呢?程方是说一不二的人,问他也是白问。对于他的私人生活,这些年大家都不清楚。齐安儿毕业以后出了国,去了美国,后来和一个犹太血统的美国人结了婚。我们还都写信劝过她,但是她像程方手里紧紧拉着的风筝,还是彻底地断了线。程方没有和任何人谈起这件事,但是那一阵子他变得让人担心,异常的沉默,怎么也看不到他一丝的笑容,遇上我们总要愣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我们是谁。那一阵子大家都很心疼,可是谁也帮不上一点忙—程方是要人家同情、帮忙的人吗?那不如打他一顿更好些。想必也是前生欠下的,否则哪里轮得到她来不要他?可是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古怪而不可理喻。齐安儿那时和我们几个女同学还有来往,偶尔寄一张照片,年底互相寄一张贺卡。后来说是离了婚。再后来突然没了音讯,搬了家,谁也找不到她了。陆续听到一些传说,就都不太好听:有的说她跟了一个老头,又被人家甩了;有的说她在和一个有家室的老板来往。大家都不愿意相信,可是她为什么要消失呢,是觉得没脸见江东父老吗?那都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此后,有人说程方身边出现过许多女人,可是他从来不谈起她们,没有人被他介绍给那些女孩子过。也有人说他一直一个人,而且对过去的事避而不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现在终于要结婚了。

    不管她是谁,程方终于等到了他想要的女人,其实我们是一类人,都是表面合群、内里骄傲的,如果不是自然发生又让人不可抗拒的感情,我们都不会要的。他等到了,真不容易。作为同类,我真为他高兴。

    虽然作为女人,我很为自己悲伤。

    在老同学的婚礼前夕,每个人的心态不同,这除了和这个老同学的关系之外,更要看个人自己眼下活得怎么样。活得滋润的人容易分享别人的幸福和快乐。活得不好的人容易生出忿忿不平甚至忌恨来。和原先的人品、教育没有多大关系。在贫民窟过上几年,再加上没有出头之日,看到别人春风得意又拥有如花美眷,一定满心恶毒。这是我这几年发现的真理。比如徐舒眉嫁了如意郎君,心情一直不错,对程方的婚礼就会一味兴奋。苏江自己开了一个电脑公司,他人聪明,加上父亲是个副市级干部,有后台的生意自然与别人不同。幸亏他还重情份,对老同学很肯帮忙,所以大家对他很少投诉。徐舒眉在一家政协办的杂志社当编辑,一星期上两天班,效益当然不好,因为不在乎钱,图一个清闲罢了。“送什么礼物呢?”她唯一考虑的是这个。

    苏江说:“送什么礼物啊,送红包,又省事又贴心。”徐舒眉说送钱俗气,又看我,我明白她的意思,每次有人结婚,都是她满足购物癖的大好时机,她岂能错过。但是我不愿重复她的理由,就说:“班头大概不缺钱吧?

    苏江一脸的嘲笑:“真是妇人之见!谁还嫌钱多了咬手?以前有句话叫亲不亲阶级分,现在是亲不亲钱上看,是自己人就给钱。是客套才给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呢!”唐宋说:“就红包吧。随大流。给多少就不要统一了,各人看着办。你们俩口子是先富起来的一小部分,就多作贡献吧。”苏江说:“小事,不值一提。”

    徐舒眉噘起嘴说:“你们男人真没意思,就知道钱、钱、钱!一点情调都没有。”唐宋说:“没有钱,你能这么潇洒?三房两厅的房子住着,欧洲逛逛?对吧,苏江?”“我要是没钱,恐怕她早就和我离婚了!让她这样的人去三代同堂,让她去当马大嫂,那时她就知道什么叫情调了。”这么刺耳的话,徐舒眉居然理所当然地嘻嘻地笑起来了。男人和女人认识一致,眼前的这一对真是天造地设。天下的好姻缘,常常都是给像徐舒眉这样有一点心眼又单纯知足的人预备的。议完了贺礼的事,苏江就和唐宋到一边喝威士忌了。徐舒眉突然想起另一件事:“你那天穿什么衣服?我们俩坐在一起,可别犯冲。”“你说呢?”“你上次那套珍珠灰的连衣裙挺时髦,穿了很亮。配珍珠项链,你有的。你要是穿它,我就穿一套蜜色的。我刚买了一套乔治·阿玛尼的。”“那好吧。”我说。在这些方面,徐舒眉的智商够用,我一向听她的。“不过你最近皮肤有点粗糙,婚礼前咱们去做一下面部护理吧?”我一听要上美容院,就害怕—“太麻烦了。自己做一个面膜得了。”“这怎么会一样?不能偷懒啊,女人过了三十岁,再一偷懒,皮肤会泄漏年龄的秘密的。我有葡京美容中心的卡,你和我一起去,帮我用掉点。”徐舒眉就是这样,她自己热爱生活,还非要带动别人不可。我以前经常说她最适合的职业是当推销员。

    见我同意了,她又扭头喊:“苏江,到时候你开车来接我们。免得一出来风一吹,刚做好的皮肤又发干,脸色也不好看。”苏江显然对她的这种小题大作已经习惯了,干脆地答:“得令,夫人!”唐宋摇着头说:“徐舒眉,你让我对婚姻有点信心好不好?怎么一结婚,男人还要兼车夫呢?”徐舒眉笑,并不理会他,而是小声对我说:“你打扮得漂亮一点,说不定在程方的婚礼上发掘出一个白马王子呢?难说的呀!”我苦笑—“白马王子?这几年像发豆芽一样长出来的?我只要遇见一个黑驴王子就可以了。而且本人婚后保证不要他来美容院接我,因为我根本不上美容院。”“你这个家伙,就是这付德性。就算你是成长型的绩优股,可也不能总不抛掉,小心套牢了!”徐舒眉业余炒股票,所以她这么说没有恶意,只是顺手拈来罢了。

    明天就是婚礼的日子了。我去礼品店,挑了一个饰有金色蝴蝶结的红色贺仪袋,又去银行换了六百块的新纸币—取给六六大顺的吉利吧。我把钱整整齐齐地放进袋子里,然后拿出好久不用的笔墨,想了想,在反面写上“百年好合”。人过了三十岁,就会慢慢向传统屈服。我对待别人的婚礼,以前可没有这份耐心。那时候满脑子都是爱情,觉得婚姻都是落俗,婚礼更是俗不可耐。现在觉得是真情就要结婚,要结婚就要繁繁琐琐地办一个婚礼,才证明诚心与决心。

    晚上正在呆呆地不知道想什么,电话响了。是唐宋。他说他想请我出去喝杯咖啡。我说免了,晚上过了八点我不能喝咖啡,要失眠的。他说那就不喝咖啡,就一起坐坐。我说,出去还要换衣服、化妆,还是你来我这儿吧。他一向可以来我这里,可以看见我全不修饰的样子。这到底是因为我对他的信任,还是我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男人?好在他从不计较。他来了。我给他来了一杯速溶咖啡,自己喝白开水。他看上去好像有心事,也不像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就是有些不振作。他说:“怎么脸上的斑又出来了?又忘了吃药了吧?”我的例假一不准,脸上的色素斑就变深。唐宋这个家伙,真是火眼金睛。我这两个月还真忘了吃他的方子。

    “管他呢,反正老姑娘一个,也没人看。”

    他责备地瞪了我一眼:“不许这么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打算这么过到什么时候?世界上并不是只有程方一个男人。”

    “我知道。我也不是完全因为他。就是好像也没有遇上让我想结婚的,你让我怎么办?”他不说话,仰面朝天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粗粗地呼了出来。“习习,明天不要紧吧?我有点担心你。”

    “担心?担心我当场痛哭还是把酒杯砸到新娘头上?不会啦,都七老八十的人了,哪能这么不端庄?再说,人家程方也没有对不起我,我要爱上人家是我自己的事,我没有那么不讲道理。我输得起。”

    他看着我,然后摇头,再看,又摇头。

    “干什么呀,好像我身患绝症似的。”

    “不是。我只是在想,最后那个娶你的人,能不能消受你这样的性格。”

    “这话可不好听。不过说不定有人就喜欢我这样的脾气呢。管他呢,反正迟也迟了,没人要也不着急了。”

    “不许这么说话,又来了。”他说,脸上的表情竟像是痛楚,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咬了一下牙。

    两个人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他突然说要走了,我说好,就站起来要送他。谁知他正好也从沙发上起身,两个人的头撞了个正着。我唉呀了一声,疼出了眼泪。他连忙帮我揉。然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就整个人陷进他的怀里了。我竭力要弄清楚是怎么了,可是他把我抱得那么紧,我整个脸都埋在他的前胸,看不见他的表情。先是听见他的心跳声,咚咚地跳,很剧烈。然后我听见他说:“习习,记住,我还是在等。”

    我说:“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你答应过不再说这件事的。”

    “可是,过了那么多年了,我不知道你心里有没有改变。万一你已经改变了主意,因为你这么骄傲,又不肯说出来呢?

    听见一个大男人在你耳边这样温柔地说,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爱着你,我的心不禁一热。可惜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年轻的小姑娘了,已经到了只看红楼不谈梦的年纪了。而且,他是不是对我要再见程方有些紧张,他是担心我一见之下会万劫不复吗?甚至,他是怕我看见程方属于别人,受不了刺激,预先来安慰我?

    我说:“我好像不适合婚姻,我这个人不是一个好女人。”

    “这要男人说了算。”

    我对他的坚决突然有些好奇起来,“喂,唐宋,你就不怕我忘不了程方?”

    “不怕。”

    “你是不是很想结婚?你要想结的话,有的是女孩子,干嘛拉我下水?”

    “我当然想结婚,如果新娘是你的话。”

    我发现谈话超出了我控制的范围,我急了,就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顽固,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很简单,除了程方,如果你心里还能容得下别人的话,首先考虑我。”

    “你不用这么委屈的,再说我—”他捂住我的嘴,“先别急着表态。你就是太伶牙利齿了。好好想想,行吗?至少,让我觉得你也认真考虑过我。”

    松开手,他走了。到了门口,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药我给你配,明天给你带来。”

    想到明天上午要上班,下午徐舒眉要来接我去“做脸”,晚上就是程方的婚礼,要遇上一大群老同学的,一张隔夜的脸怎么见人?不敢放任自己胡思乱想,赶快吃了加倍的安眠药,睡了。

    苏江的车直接开进了玫瑰花园,几乎不减速地划了一个弧线,稳稳地停在廊式的大堂口,侍者上来拉开车门,我和徐舒眉一前一后下了车。在往大厅里走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感激徐舒眉。我们在美容院化了两个多小时雕琢的成果很显著,我们皮肤紧绷,细腻,而且很有水份,像刚采摘下来的水果;我身上的珍珠灰和她的蜜色缎领套装十分雅致,又与众不同,是低调里的精心。走进大厅,在签到处看同学里已经到了谁,已经有几个眼尖的看见了我们,上来打招呼。苏江也进来了,在宣纸上一挥,写上了他和徐舒眉的名字,然后把一个特大红包递上,一拱手:“恭喜!恭喜!”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流畅无比。我也签上自己的名字,递上了我的一份贺礼。

    我发现来宾清一色的是老同学。一时间,好像我们中文八八届的人又回到了学校,只等上课铃一响,就重入课堂似的。徐舒眉又成了大家的中心,她站在众人当中,又是尖叫又是笑,还不时打听“你知道新娘是谁吗?”我是最怕这种场合的,打了招呼就躲到玫瑰花窗旁边,看着外面的花园。有时,人有太多的想法反而脑子里空空如也,一时间就单纯地看花园,忘了自己是干什么来的。

    “今天真漂亮。”有人在我身后说。是唐宋。我回头向他一笑,发现他今天也让人眼睛一亮。他还是一身的黑,挺括合身的黑西装,黑皮鞋,小立领的白衬衣,戴了领结。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正式。“老中医变成了风度翩翩的绅士啦?”我说。他来了使我安心,那种感觉就好像、好像在一群外国人中遇上了一个可以说母语的人。

    他说:“今天气色好多了。不过药还是要吃。给你带来了,放在衣帽间了,你走的时候记得带走。”“谢谢。不过你今天别光关心我,老同学都来了,你和大家联络一下感情,省得又冷落了什么人。”我指

    的是谁,我们都知道。

    “别再提她了,否则我会以为你在妒忌。”

    我笑着往他肩上擂了一下:“做梦!看,人家往我们这儿看啦。”在远处,我们的班花孟如,穿着一身晚礼服风格的丝绒长裙,正在喝着香槟,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在酒杯边缘,幽幽地向我们看过来。

    “看吧,我这儿没有共鸣系统。”唐宋背负着她的视线,头也不回地说。孟如当初为他写了许多很缠绵的小诗。后来她嫁了一个房地产商,那人后来又不知怎么进了监狱,丢下她一个人独守一幢空空的别墅。她现在遇上唐宋一定是百感交集的吧。她的眼睛还是那么美丽,那么会说话,正如唐宋还是那么无动于衷。

    不论男人或者女人,在他们不爱的人面前都一样潇洒,而一旦面对深爱的人,我们都束手无策。对我们来说,爱上谁就意味着放弃和这个人讲道理,更放弃向他()要公平。也许,人只有在不在乎时才有公平可言,而不在乎了也无所谓公平不公平了。

    正在这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乐队奏起了“婚礼进行曲”,所有的人精神一振,往楼梯口看去。这时,楼梯上出现了一对新人,穿着新郎礼服的是程方,而穿着婚纱、像一朵云一样飘下来的新娘十分面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这时有人小声说:“长得真像齐安儿。”一语点醒梦中人,不正是齐安儿吗?

    等他们在鲜花簇拥的酒桌前站定,定睛一看,真的是她!音乐声停止了,四周突然安静下来,没有掌声。接着,像往平静的水面里撒下一把细沙所引起的骚动,人群里响起了一片压抑着的窃窃私语—任再有想象力的人,再怎么猜也猜不到会是她!以为她比全世界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嫁给程方,所以在程方的新娘可能的名单里,她根本没有出现。可是,眼前这个穿着简洁高贵的象牙色婚纱、双眸如水、肌肤晶莹的女人,不就是齐安儿吗?他们在酒杯叠成的金字塔前站定,程方举起了最顶上的一杯,大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他开口了,声音愉快而从容:“谢谢大家来出席我们的婚礼!今天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想让大家来分享我的快乐。安儿出国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会等她,她问我等多久,我说等到太老了也没有意思,就等十年吧。结果,在她离开八年九个月零十一天的时候,她回到我的身边来了,而且终于愿意嫁给我。我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样的女人,感谢上苍,我终于等到了。”

    有人喊:“你们这么些年都没有见过面吗?”

    “没有。我们连电话都没有通过。”程方说。

    “怎么重新联系上的?”似乎是独孤道人的声音。

    程方看向齐安儿,“可以说吗?”她笑了,我突然发现,以前几乎没有看到她笑过,怪不得程方忘不了她,这真是“笑靥如花”呀。

    她说:“这个我来说。其实我走了以后,过得很不好,越过得不好越不想回来,我觉得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程方,我根本不指望他真的会等我。可是就在一个星期以前,我忽然梦见了程方,梦见他在叫我,叫得很着急,我从梦里醒来就哭个不停。我突然明白失去了他我这辈子都不会幸福。可是我想他一定结婚了,也许还有了孩子。我不知道该不该找他,我就试着打了个电话给他,我对自己说只是想听一下他的声音。电话一通,我的心就狂跳起来,然后我听见他说:喂?我也本能地答了一声喂,我没有再多说一个字,他就在这边大声喊起来:‘安儿,是你!你在哪儿?你不要挂,你听我说,我一直在等你!’我说:‘你就不问问我这些年是怎么过的?’程方说:‘不,我只想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去接你!’”

    说到这儿,齐安儿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泪水顺着面颊唰唰地流下,像清亮的小溪流。

    程方什么也没说,只是握着一条雪白的手帕轻轻地碰碰她的手。

    人群里这下子爆发出一阵掌声,而且夹杂着各种感叹。我的眼睛湿了,只好仰头不让泪水流出来。一条叠得方方正正的大手帕及时塞到我手里,我悄悄地接了过来,轻轻在眼角印了印,低声说:“这再不是爱情,天下就没有爱情了。可是安儿是不是真的爱他,还是无可奈何了才回来的?”唐宋同样低声说:“我看没问题。她就算原来不爱他,现在也会爱他的。”

    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面前的程方挺拔俊朗,神彩飞扬,比我记忆中的任何一次出现都更有光彩。有如此完整而独立的内心在支撑着,难怪他处处与众不同。在一天等于一年、一年就是一个轮回的年代里,他居然会承诺等十年,而且,真的去等,而且—不在乎她做过的事。居然真的有这样的男人。他只知道她是他爱的人。他的爱化解了一切过错。他绝不是一个没有是非的人,但是他的爱超越了是非。不管将来如何,他们的故事演到眼前这一幕,已经让心如死水的我大受震动—我们一向那么自恋,连爱一个人都要很矜持地爱,有什么意思?我们几曾对另一个生命作如此彻底的交待、同时对自己的生命作一个交待?向他们敬酒的时候,我说:“你们真不容易,祝你们幸福!”程方笑着说:“谢谢。”齐安儿说:“习习,要珍惜,不要像我,等到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白。”我想起当年曾经苦苦劝她不要伤程方的心,没想到几起几落是这个结局,看来真是三生石上注定了的。我们百感交集地对视了几秒,然后微笑着一碰杯,把手里的酒一口喝干。

    刚从侍者的托盘里端起第二杯的时候,唐宋过来了,“好了,不要再喝了。”他总是这么喜欢管我,而我总是不服他的管。这么多年了,大家都是本性难移。我说:“为什么不能喝?你以为我在借酒浇愁?”

    “我知道你不是,只是有许多感触。我也是的。很多年没有一个身边的人让我这样感动了。”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啊!”

    “不管怎么说,能这样去爱,真的很好。能真真实实、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爱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最后是不是属于自己,只要始终觉得对方值得你爱,就是让人骄傲的事,对吧?”“你在说谁?”我问。“不知道,也许说他们,也许说你,也许说我自己。”他笑着,轻轻拿走我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November 07

    上海前后

       把来上海前写的一点东西也贴在这里了。

       不忙的时候会很闲,有时候所有的事情又都於在一起,迫在眉睫,而我喜欢把所有的事情理清、捋顺,变得清晰。那么,无法清晰的呢?只能探索着在走吧,如此。

        2号要出差上海,呆到19号,很漫长的一段时间,我头脑里偶尔会闪现一些对上海的印象,但已经是3年前的了。我努力让自己想像一些去那里的好,譬如说可以躲过这个季节里北京的冷,再过一个上海的秋天,等等。除此之外,便是对去上海的被动和在那里短期工作的些许压力了。

        很多来这里看看的朋友都说留言很难,也许我真的始终是一个巨大的电脑病毒,影响了很多人留言的激情和心情,哼哼。但还是要谢谢你们的,总是用留下的文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感觉很接近。关于博客,大家总是在彼此默默的偷窥着,我也得承认我的偷窥,哼哼。而我更愿意理解为人们是彼此想得到一点消息的——关于熟悉或陌生人的或多或少的消息,也许是因为好奇,又或许是因为或轻或重的在乎。

        周六晚上,因为某个朋友的短信,我落泪了。敢和你们说流泪,是我莫大的勇气。有这样的朋友让我很舒服,反反复复,总有一些人是让我感到欣慰的,于是,心里想的很多,便也无须多言了,了无遗憾。

        最近一直想买一个本子做手札,可是一直找不到便携合适的。除了写博,我从前是有本子记日周记的。如今,却让那本子空了近半年,我不知道要用多少文字和怎样的语言才能把这半年里所发生的事情变在纸上,不知道如何来给自己一个继续、一个衔接。所以,才想要辟新,买个本子,记下一些自己在想的,就写给未来里某个未知的人吧,或是留着到老可以和干枯的身体一起烧掉,哼哼。有时会想,某一些故事像是小说的上下集,这半年便是下集了,我于是自己都在嘲笑自己。

        明年是本命年,一个人逛的时候都会对红色的东西多些敏感,我一直在想要买些什么红色的东西,围巾?帽子?衣服?杯子?…我喜欢颜色正的红色,充满温情和感动。夏天时候买的昂贵裙子因为红的乍眼,还一直不敢穿出门呢,哼哼,我说:我结婚穿总可以吧!!!我在乎的太多了…这样的人会很累。

        关于颜色的定义,我没有很多,对于大多数的事物,我只是在讲述我的感觉,或是在转达我想表达的,就像一个人穿衣服或是期望房间被粉刷的颜色,实际上都是一种语言,是有东西可循的。

     

     

        孩子的信任。

        来上海前的某晚,去一个同事家吃饭,她家里有个4岁的小侄子,长得很精灵可爱,有点淘气。我做了他的女朋友,还命令他给我去卖冰淇淋。吃饭前带他洗手,我说你给我洗吧,他就站在小凳子上够着水池给我认真的洗手,哼哼,这个小男朋友不错!

        走路时,那孩子用小手牢牢抓住我的手指,这种感觉很奇特,使人变得温暖而强大,让我觉得自己身负着被一个孩子信任的责任。和孩子在一起总是很放松的,人也变得柔软了,孩子的举出惊人却可以给人带来太多的感动,因为如此的简单单纯,同样的,也会让我毫无顾虑的去相信,感到安全可靠。

        我有时在路上或车上,看见背着书包的学生,会去想象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想着他们的命运里将会出现些什么,…有着种种多余的想象。

        树叶降落中的上海。

        第一天来到上海,摆在眼前的许多楼房让我想起一个人名:林立。我想把这个名字作为形容词来表达我对这些高楼大厦的印象。来前,同事给我讲述上海女人的精致,第一天在这里便已经明确的感受到了。因为想尽快融入到上海的工作状态里,当晚,我去看了一场名为《倾情舞夜》的芭蕾晚会。本想看过半场就逃掉的,但真的被舞者所吸引了,看到了散场,还后悔小时候为何没有学芭蕾呢,哼哼,是一场很优雅精致的表演。

         三年前这里刚好是上海的秋天,现在喜欢上海这个季节里的梧桐,连阴在一起,穿过整条街道,看上去很美很安静。一阵风会吹落很多树叶,一大片一大片的树叶砸下来,看上去像是很沉的。很想拍下这样的照片,如果拍了,给你们看。

        闲来的半天,我去周庄了。那里没有我想象中的安宁,很商业化。安宁是什么呢?哼哼,可能是心理上的。进到周庄不久,买了件很民族的衣服,当即换上,瞬间就变成了打渔的小村姑了。

        在上海的日子,我想了很多人,北京的、哈尔滨的、还有游荡在外的,不知道你们都在做什么,想念你们,更像是怀念,只有这种时候是安静的。真的希望希望大家都可以很好,找到最好的自己:)